阳光城破产了,供应商的欠款该怎么办?
我是阳光城的供应商,现在阳光城破产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欠款拿不回来。想知道具体该通过哪些流程去争取拿回欠款,以及能拿回多少,相关的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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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光城破产后,供应商的欠款处理通常会遵循以下流程:
首先是法院受理破产阶段。阳光城向法院递交破产申请后,法院会进行审理,并委派专门的管理人负责接手管理公司的全部财产。
接着是债权人申报债权。供应商需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自己所拥有的债权。申报时,要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据材料。完成申报后,便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参与到破产财产的分配过程中。
然后是破产财产分配阶段。由破产清算小组负责,依据供应商所持有债权的比例,对阳光城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分配,用以偿还所有债务。在分配过程中,会遵循特定的优先级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要支付员工薪资、租金以及税费等费用,之后才是偿还供应商的欠款。并且通常会先偿还较大金额的欠款,再逐步偿还较小的欠款。
若员工对清单记录存在异议,可请求管理人予以更正;若管理人未能及时更正,员工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最后是清算终结阶段。待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工作全部结束后,清算小组将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整体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对于尚未得到清偿的债权部分,将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清偿。此后,将启动公司的注销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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