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怎么回事?

我在公司工作几年了,最近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听说有经济补偿金这回事,但不太清楚具体怎么算,也不知道自己符不符合拿的条件,想了解下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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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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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单位和劳动者结束劳动关系后,单位要给劳动者一笔钱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有明确规定。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例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他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和他解除劳动合同后,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金就是3.5×5000 = 17500元。如果小李的月工资是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假设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3000元,那么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3×3000 = 9000元来计算,支付年限最高12年。 此外,用人单位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这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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