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离婚是否限制户口?
我在陕西生活,现在打算和配偶离婚,但我俩户口情况有点复杂,不知道在陕西办理离婚会不会因为户口问题受限。我想了解下,在陕西离婚对户口到底有没有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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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陕西离婚是否限制户口,需要分不同的离婚方式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如果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在陕西办理离婚手续,要求夫妻其中一方具有陕西的常住户口。例如,夫妻二人,一方户口在陕西,另一方户口在其他省份,那么他们可以在陕西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若双方户口都不在陕西,就不能在陕西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其次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确定相对复杂一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被告在陕西有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即使双方户口都不在陕西,原告也可以在陕西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另外,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诉讼离婚中,户口并不是决定能否在陕西离婚的唯一因素,关键看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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