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最新试行标准是怎样的?


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试行标准是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委托人和律师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收费类型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对于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这些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在政府指导价方面,涉及财产关系民事诉讼案件,其收费采用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方式。具体标准为: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 - 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7% - 9%;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6% - 8%;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 - 7%;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4% - 6%;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 - 5%;5000万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2% - 4%。 对于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每件收费标准为5000 - 15000元;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标准为5000 - 20000元;一审审判阶段每件收费标准为10000 - 30000元。刑事自诉案件代理或者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上述标准收费。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依据《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等公布本律师事务所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以及其他与收费相关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