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陕西省交通事故最新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陕西省发生了交通事故,想了解一下现在这边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包括哪些赔偿项目,每个项目的赔偿依据和计算方式是啥,有没有最新的调整变化,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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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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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陕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赔偿标准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主要的赔偿项目及依据。 首先是医疗费。它指的是受害人在遭受交通事故后,为了治疗因事故导致的伤病而花费的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都包含在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一般来说,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方面。它是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计算方式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同样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赔偿的规定。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生活不能自理时,聘请护理人员进行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陕西省每年会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更新相关的赔偿计算标准。这些标准通常会考虑到物价水平、居民收入等因素的变化。您可以通过陕西省相关政府部门网站、统计机构等渠道获取最新的具体数据来准确计算赔偿金额。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建议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医疗票据、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以便在索赔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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