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车祸死人一般赔偿多少万?


在上海发生车祸导致他人死亡的赔偿金额,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并没有一个固定的赔偿数额。以下为你详细介绍赔偿所涉及的主要项目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死亡赔偿金。它是对死者家属因死者死亡导致未来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在上海,由于经济水平较高,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较高,所以死亡赔偿金数额也会相对较多。 其次是丧葬费。这是用于办理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依据上述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笔费用是固定的计算方式,主要用于支付丧葬过程中的各项开支,如遗体火化费、骨灰盒费、墓地费等。 然后是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死者生前有需要扶养的人,比如未成年子女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近亲属,赔偿义务人需要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该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还可能涉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当死者的死亡给其近亲属带来精神痛苦时,近亲属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同时,如果死者在死亡前经过了抢救治疗,还会产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这些费用都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票据和相关证据来确定具体数额。 总之,在上海车祸死人的赔偿金额是一个综合计算的结果,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