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屋拆迁补偿按照九四方案该如何分配?


在上海,按照“九四方案”购买的房屋拆迁补偿分配问题,涉及到诸多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解释一下“九四方案”。“九四方案”是指1994年上海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公有住房出售的方案。该方案规定,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时,可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但在实践中,这可能导致房屋产权登记人与实际出资人、居住人等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对于“九四方案”房屋的产权认定,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解答,按“九四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为一人的,在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也就是说,虽然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但其他符合条件的人也可能享有房屋产权。 接下来看拆迁补偿的分配。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补偿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所以,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是给予房屋所有权人的。 对于按照“九四方案”购买的房屋,如果被认定为共有产权,那么拆迁补偿也应按照共有人的份额进行分配。在确定共有人份额时,通常会考虑购房时的出资情况、居住情况等因素。例如,如果某共有人在购房时出资较多,或者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那么在分配拆迁补偿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此外,如果部分共有人在拆迁前已经搬离该房屋,且在他处有住房等情况,在分配时也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但具体的分配比例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和事实进行判决。 总之,上海“九四方案”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需要综合考虑房屋产权的共有情况、各方的实际贡献等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