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对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活动进行了规范,保障了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面从几个重要方面为您解读: 首先是拆迁管理。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以及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等资料。这就好比你要开展一项工程,得先拿到合法的“通行证”,各项资料就是证明你有能力、有计划进行拆迁的依据。相关依据是《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其次是拆迁补偿与安置。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简单来说,就是根据你房子的位置、用途和大小等情况,参考市场价格来确定补偿多少钱。房屋产权调换则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交换。细则中明确规定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再者是拆迁纠纷的解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为拆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了解决途径,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细则还对拆迁过程中的一些特殊情况做出了规定,比如拆除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拆迁活动能够公平、公正、合理地进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总之,山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为城市房屋拆迁活动提供了全面、详细的规范和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