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如何计算?


在绍兴发生交通事故后,误工费的计算是许多受害者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误工费的计算方式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误工费的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工作而遭受的预期财产利益损失。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受伤不能上班,少挣的那些钱。 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的确定也有明确的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也就是说,从受伤开始不能工作那天起,到医生说可以恢复工作,或者定残的前一天,这段时间就是误工时间。 接下来是收入状况的确定,这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你每月固定工资是5000元,因为交通事故请假两个月没上班,单位扣了这两个月工资,那误工费就是5000×2 = 10000元。这种情况下,你需要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条、银行流水等材料来证明你的收入减少情况。 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比如,你是做小生意的,没有固定工资,过去三年平均每年收入是12万元,那平均每月就是1万元。误工三个月,误工费就是1×3 = 3万元。要证明这种情况,你可能需要提供过去三年的纳税记录、银行交易流水等材料。 如果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比如,你从事的是餐饮业,当地上一年度餐饮业职工平均工资是每月4000元,误工四个月,误工费就是4000×4 = 16000元。相关的行业平均工资数据可以通过统计部门或者政府相关网站查询。 在绍兴处理交通事故误工费问题时,你一定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这样才能准确计算误工费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