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多少?
我爷爷去世了,我父亲先于爷爷离世,现在涉及遗产继承。我作为代位继承人,想知道我能继承多少份额的遗产,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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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对于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通俗来讲,假如被代位继承人原本能继承的遗产占整个遗产的三分之一,那么代位继承人通常也只能继承这三分之一的份额。 比如,老张有三个儿子,分别是老大、老二和老三。老大先于老张去世,老大有一个儿子小张。老张去世后,留下了价值 90 万的遗产。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按照法定继承,老张的三个儿子原本每人应继承 30 万。但由于老大先去世,小张作为代位继承人,就继承老大原本有权继承的 30 万遗产份额。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但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由法院来综合判断和确定最终的继承份额。 此外,如果存在遗嘱继承等其他继承方式,并且遗嘱中对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有明确规定的,那么应当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总之,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主要依据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来确定,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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