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第二次起诉离婚会怎样?
我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现在想第二次起诉,不太清楚第二次起诉离婚 的流程、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还有和第一次起诉相比有啥不同,想了解这些方面的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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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相关情况前,我们先来理解几个基本的法律概念。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当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仍然会遵循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审理。通常来说,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会更加慎重地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虽然第一次起诉不判离,但第二次起诉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判离。不过,如果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那么依据法律规定,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