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东反对股东激励计划该如何救济?

我是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提出的股东激励计划很不认同,觉得这个计划对我这样的小股东不利。但公司好像还是要推进这个计划,我想知道我作为反对这个计划的股东,有什么办法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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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股东反对股东激励计划时,可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救济。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股东激励计划,它是公司为了激励股东,提高股东对公司的关注度和参与度,推动公司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计划。然而,并不是所有股东都会认同这样的计划。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赋予了股东一系列权利来保障自身利益。当股东反对股东激励计划时,第一步可以行使知情权。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通过行使该权利,全面了解股东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制定依据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比如,查看公司制定激励计划时的财务数据,判断该计划是否合理,是否会损害自身利益。 如果通过行使知情权发现问题,股东可以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上提出异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虽然股东激励计划通常不属于上述重大事项,但股东依然可以在会议上表达自己的观点,争取其他股东的支持。 若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上无法解决问题,股东还可以考虑行使退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如果股东激励计划严重损害了股东的利益,导致符合上述退股情形,股东可以依法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此外,如果股东认为股东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要求确认相关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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