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钱子女是否需要偿还?
我父母之前做生意欠了不少钱,现在债主找上门来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我有没有义务替父母偿还这些债务呢?我也有自己的生活和经济压力,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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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体系里,通常情况下,父母欠下的债务子女是没有义务偿还的。这是因为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谁借的钱谁来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这里明确了债务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一般仅约束欠债的父母和债主。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父母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假如子女继承了价值 10 万元的遗产,而父母的债务是 15 万元,那么子女最多只需要用这 10 万元遗产来偿还债务,对于超出的 5 万元,子女没有法定偿还义务,但如果子女自愿偿还则另当别论。 另外,如果子女为父母的债务提供了担保,比如做了保证人,那么当父母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时,子女就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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