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车撞了人医药费需要自己先垫付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现在伤者在医院等着交钱治疗,对方家属一直催我垫付医药费。我也不确定这钱是不是该我先出,万一之后有纠纷就麻烦了。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义务先垫付这部分医药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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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药费垫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开车撞人后,关于是否需要自己先垫付医药费这个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从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必须自行垫付伤者的医药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那么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有赔付的义务。在事故发生后,车主可以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勘查定损,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保险公司通常会在接到报案后,根据具体情况支付一定的抢救费用。 不过,在一些情况下,车主可能会选择自行垫付医药费。比如,伤者情况紧急,需要立即进行治疗,而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或者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先行垫付费用以缓解伤者的困境。但是,车主在垫付医药费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凭证,以便在后续的理赔过程中作为证据使用。 如果车主不愿意垫付医药费,也并不违法。伤者及其家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要求肇事方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保险合同约定等因素,判决各方应承担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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