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租赁合同能成立吗
我最近打算和别人签一份劳务租赁合同,但是不太清楚这种合同到底能不能成立。心里有点没底,也不知道从哪些方面去判断它是否成立,想了解一下满足什么条件劳务租赁合同才能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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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租赁合同是否成立,需要看是否满足合同成立的要件。 首先从形式上来看,劳务租赁合同应当有双方当事人明确的意思表示。这意味着双方要就劳务租赁相关内容达成一致,像提供劳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比如是进行建筑施工劳务、家政服务劳务等;租赁期限多久,是短期几个月还是长期几年;报酬如何支付,是按月、按次还是按其他方式支付等等。并且这些内容要以书面或者其他法定形式表现出来。书面形式就是白纸黑字写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这样能避免以后产生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其他法定形式比如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合同形式等也是可以的。这是合同成立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实质内容方面来说,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所谓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做的事情,比如劳务内容必须是合法的劳务活动,不能是从事违法犯罪的活动。报酬的约定也应合理合法,不能过低到明显不合理剥削劳动者,也不能过高得离谱。而且双方主体得适格,简单说就是双方都得有签订合同的资格和能力。一方愿意提供劳务租赁服务,另一方愿意接受并就各项条款达成合意,且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比如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让合同无效的情况,那么劳务租赁合同通常是成立的。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当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表示同意时,合同在一般情况下就成立了。总之,只有形式和实质两方面都符合要求,劳务租赁合同才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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