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后对方不回款该怎么办?
我给对方虚开了发票,结果对方一直不回款。我现在很着急,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自己虚开发票会面临什么后果,更不知道怎样才能让对方把款打给我,希望能得到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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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虚开发票指的是在没有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者开具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的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对于虚开发票的处罚,该办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关于对方不回款的问题,由于你们之间的交易基础是虚开发票,并非真实的业务往来,这种债权债务关系可能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产生的。如果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回款,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存在虚开发票的违法事实,不仅不会支持你的诉求,还可能将案件线索移送税务机关或相关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所以,建议你主动向税务机关坦白虚开发票的事实,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和处理,争取从轻处罚。同时,不要再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去要求对方回款,避免给自己带来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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