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增值税发票先开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我给客户开了增值税发票,可对方一直拖着不给钱。我催了好几次都没用,现在我很担心钱要不回来。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把钱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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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维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增值税发票先开后对方不给钱的情况,首先要明白这本质上属于一种合同违约行为。在商业交易中,开具增值税发票通常是履行合同的一个环节,而支付货款是对方应尽的合同义务。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对方不给钱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您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付款义务。 接下来,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维权的关键,主要包括合同,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交易的基础依据;增值税发票,它是您已经履行部分合同义务的证明;还有双方之间的沟通记录,比如聊天记录、邮件、电话录音等,这些可以证明您曾向对方催款。 第二步,尝试与对方协商。您可以通过书面函件或者直接面谈的方式,向对方说明其付款义务以及违约后果。在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争取和平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第三步就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之前收集的证据就会发挥重要作用。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如果判决您胜诉,而对方仍然不履行判决,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强制手段要求对方支付货款。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张,要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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