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找工作需要瞒着吗?
我有案底,现在要找工作了,心里特别纠结。不知道要不要把有案底这个事儿告诉招聘方。说了怕人家直接不要我,不说又怕以后被发现更麻烦。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有案底找工作到底要不要瞒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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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有案底找工作是否要隐瞒,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案底的概念。案底通常指的是犯罪记录,也就是一个人曾经因为犯罪而被司法机关处理的记录。这些记录一般会被司法机关保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这意味着,如果您不是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情况,在入伍或者某些特定工作就业时,法律要求您如实报告自己的案底情况。这里的特定工作通常是那些对从业人员的品德、诚信等方面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比如公务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教师等职业。 而对于其他一般的工作,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求职者必须告知用人单位自己有案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随意隐瞒。在求职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询问您是否有犯罪记录,您应该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回答。因为如果您隐瞒了案底情况,一旦用人单位在后续调查或者工作过程中发现,可能会以您提供虚假信息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您应聘的工作涉及到需要进行背景调查的情况,比如涉及到财务、保密等重要岗位,用人单位很可能会通过合法途径查询到您的案底信息。所以,即使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从长远和诚信的角度出发,提前和用人单位坦诚沟通可能是更好的选择。这样既可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也能让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适的决策。 总之,有案底找工作是否隐瞒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的工作类型和用人单位的要求,遵循法律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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