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是先打钱还是先开发票?
我最近在和一家公司做交易,对方提出先开发票再打钱,可我担心发票开了钱却收不回来。但对方又说先打钱流程麻烦。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讲,交易的时候到底应该先打钱还是先开发票呢?
展开


在交易过程中,先打钱还是先开发票这个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的统一规定,主要依据交易双方的约定来执行。 先来说说开发票的含义,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不仅是记录经济业务的重要凭证,也是税务管理的重要依据。 如果交易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是先付款后开发票,那么付款方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先履行付款义务,收款方在收到款项后再开具发票。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意味着双方都要遵循合同中关于付款和开票顺序的约定。 要是合同约定先开发票后付款,收款方就需要先开具发票,付款方随后履行付款义务。不过,先开发票存在一定风险,比如付款方可能以已收到发票为由拖延付款,收款方若没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对方未付款,可能会陷入被动。为避免这种情况,收款方在开具发票时可以备注“款项未付”等字样,或者保留好其他能够证明交易情况的证据,如合同、交货凭证等。 若双方没有约定付款和开票的顺序,在实际操作中,根据交易习惯和公平原则,一般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或者先付款后开票比较常见。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双方可以在交易过程中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顺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