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开票后付款是否合法?
我和合作方谈业务,对方要求先开票再付款。我有点担心,先开票后付款会不会有啥风险,这种操作在法律上到底合不合法呢?我想弄清楚这个情况,好决定要不要答应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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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交易中,先开票后付款这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从法律层面来看,它本身并不违法。 首先,发票在法律上是一种收款凭证,它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这里并没有明确规定开票和付款的先后顺序。 在实际的交易中,交易双方可以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先开票后付款的条款。只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然而,先开票后付款对于开票方来说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付款方在收到发票后,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或者拒绝付款,开票方可能会面临追款困难的问题。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发票可能会被视为付款的证明。不过,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付款方尚未付款,那么发票就不能单独作为付款的依据。因此,为了避免风险,开票方在交易过程中应当注意保留其他能够证明交易发生和款项未支付的证据,如合同、送货单、对账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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