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工伤如何赔偿?做工伤认定是否要等出院?


普通工伤赔偿和工伤认定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普通工伤赔偿: 普通工伤赔偿项目较多,不同项目赔偿来源和标准不同。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有: -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这就是咱受伤后去看病、做康复实际花的合理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机关工作人员出差补助标准计算,比如当地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每天伙食补助100元,那住院期间每天就按这个标准给。 -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要是去外地看病,路上的交通费用、住宿和吃饭费用也能报销。 -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像因工伤需要安装假肢、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由基金支付。 - 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不同,补助金标准不同,比如十级伤残是7个月本人工资,九级是9个月等。 -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 劳动能力鉴定费。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有: - 治疗工伤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就是受伤治疗期间,工资、奖金、福利等和正常上班一样。 - 五级、六级伤残员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 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员工应享有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次,关于工伤认定: 做工伤认定并不一定要等出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单位签字盖章认可(或带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医保卡复印件、工伤就诊时医院开据的《疾病证明书》、工伤事故报告交社保部门工伤科。 总之,了解工伤赔偿和认定相关规定,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在处理过程中有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