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去医院吗?

我开车时和另一辆车撞了,人没啥明显的伤,就是有点头晕。我有点纠结要不要去医院,不去吧,怕后面有啥隐患;去医院吧,又觉得可能小题大做。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不应该去医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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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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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和健康保障角度来看,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去医院需要综合多方面情况判断。 在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去医院,但法律强调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如果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及时就医可以明确伤情,后续在主张赔偿时,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都是重要的证据,有助于保障受害者获得合理的赔偿。 从健康角度来说,有些伤情可能不会立即显现出来。比如,脑震荡可能在事故发生一段时间后才出现头晕、呕吐等症状;内伤可能外表看不出来,但随着时间推移会对身体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即使事故发生后感觉身体没有明显不适,也建议去医院进行全面检查,以排除潜在的健康风险。 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自己的健康和后续可能涉及的法律赔偿事宜,去医院进行检查是比较稳妥的做法。如果事故双方对是否有受伤情况存在争议,及时就医检查更能明确责任和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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