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口头通知辞退我,我要继续上班吗?
单位口头跟我说把我辞退了,但没给我书面的辞退通知。我现在很纠结,不知道还要不要去上班。不上班怕算我旷工,上班又怕单位不认账,想问问这种情况我到底该不该继续去上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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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单位口头通知辞退您时,是否继续上班需要综合多方面情况来考量。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劳动关系的解除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单位仅仅口头通知辞退您,这种方式通常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这意味着,单位有义务以书面形式通知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其次,如果您不继续上班,而单位又没有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可能会以旷工为由对您进行处理。因为在没有正式解除劳动关系之前,您仍然是单位的员工,有按照单位要求正常出勤的义务。一旦被认定为旷工,单位可能会依据其内部规章制度对您进行处罚,甚至有可能以此为理由合法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 相反,如果您继续上班,而单位却不认可您的工作,甚至阻止您进入工作场所,那么单位的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违法。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单位阻止您上班的视频、录音、书面通知等,以便日后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在单位口头通知辞退您后,建议您要求单位出具书面的辞退通知,并明确辞退的原因和依据。如果单位拒绝提供书面通知,您最好继续上班,同时收集能够证明您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单位辞退您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这样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您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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