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十七岁女生自愿发生关系后她怀孕了,男方该主动说出来吗?
我和一个十七岁女生自愿发生了关系,现在她怀孕了。我心里很纠结,不知道应不应该主动把这件事说出来。我担心说了会有不好的后果,可不说又觉得良心不安。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必须主动说出来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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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来明确一下法律规定。在我国,如果女方已满14周岁,且双方自愿发生性行为,男方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而对于已满14周岁的女性,自愿发生性关系则不在此列。所以就你和十七岁女生自愿发生关系这件事本身,在刑事方面你不存在犯罪问题。 接下来谈谈主动说的问题。从法律层面讲,并没有强制要求男方必须主动说出这件事 。不过这件事涉及到多方面影响。如果不主动说,可能会让女生独自面对怀孕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比如身体上的伤害和心理上的压力。 要是女生把孩子生下来,根据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男方作为孩子的父亲,需要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这意味着无论孩子是否婚生,男方都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综合来看,虽然法律没有强制你主动说,但从道德和后续可能产生的法律义务角度考虑,主动说出这件事,和女生及其家人坦诚沟通,共同商量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是比较妥当的做法。这样既有助于妥善解决当前面临的状况,也能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不必要纠纷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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