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公用品发票必须开明细吗?

我公司采购了一批办公用品,商家给开的发票没列明细,只写了办公用品。我有点担心这样的发票不合规,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办公用品发票是不是必须要开明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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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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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办公用品发票是否必须开明细需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同时,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对于办公用品发票,如果购买的办公用品项目较少,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可以直接填写具体的品名,如打印纸、中性笔等,这种情况下就无需额外再附明细。但如果购买的办公用品种类繁多,无法在发票上详细列清所有项目,那么就必须附上由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比如一次采购了不同规格的打印纸、多种文具等大量办公用品,发票上只写“办公用品”是不行的,需要附上明细清单。 简单来说,当能在发票上直接体现具体办公用品名称时可不附明细,若项目众多则必须开具明细,以保证发票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交易情况,符合税务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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