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超市打碎了东西是否应该赔偿?

今天我在超市购物,不小心把货架上的一个玻璃摆件碰到地上打碎了。超市工作人员要求我照价赔偿,可我觉得这只是个意外,又不是我故意的。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我到底该不该赔这个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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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超市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在超市打碎了东西通常是需要进行赔偿的。这涉及到民事侵权责任的概念。简单来说,民事侵权责任就是当一个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在超市打碎东西的场景中,虽然可能不是故意的,但由于自己的不小心导致物品损坏,就属于有过失的情况。 超市里的商品,超市拥有所有权。当顾客打碎商品时,就对超市的财产权造成了侵害。因为顾客的行为和商品损坏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以顾客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超市的陈列方式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导致顾客很容易碰到商品,超市自身也有一定的过错。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会根据双方过错的大小来确定。但如果仅仅是因为顾客自己不小心,没有其他特殊因素,那么顾客就应该按照商品的实际价值对超市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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