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夫妻其中一方和亲属应该平均分割吗?


在探讨婚前房产夫妻其中一方和亲属是否应该平均分割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婚前房产,指的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购买的房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来讲,婚前房产的所有权归属购买方个人,其独立性和排他性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另一方配偶通常对该婚前房产不享有所有权,更不用说亲属了。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情况可能会更加复杂。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可能会影响到婚前房产的分割。一是,如果婚前房产在婚后有共同还贷的情况。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但这里只是针对夫妻之间关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的处理,与亲属无关。 二是,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在生前立有遗嘱,明确表示将婚前房产的部分或全部份额留给亲属,那么亲属可以按照遗嘱继承相应的房产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三是,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将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在这种情况下,亲属(如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是有权参与继承的,但这也不是简单的平均分割。在分配遗产时,需要考虑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等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婚前房产夫妻其中一方和亲属不应该平均分割。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是否存在共同还贷、遗嘱以及法定继承等情形来综合判断。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