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另售他人时卖方是否要将定金返还给买方?

我之前看中了一套房子,交了定金给卖方。可后来卖方却把房子卖给别人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卖方是不是得把我交的定金还给我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弄明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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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返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屋交易中,当卖方将房屋另售他人时,关于是否要将定金返还给买方这一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定金的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当卖方将房屋另售他人,这属于违约行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如果卖方违约将房屋另售他人,买方不仅可以要求卖方返还定金,还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对于卖方另售房屋的处理方式有不同规定,那么可能会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但这种约定也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此外,如果买方在交易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影响了交易的正常进行,那么在判定定金返还问题时,可能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综合确定。例如,买方没有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后续款项等情况。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卖方将房屋另售他人属于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合同约定和双方过错等因素来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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