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索贿的财物是否应该返还?


在法律领域,被索贿的财物是否返还这一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索贿的定义。索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和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同时,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关于被索贿财物的返还问题,如果行贿人是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款有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被索贿的财物应当返还给行贿人。因为行贿人本身没有主观上的行贿故意,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交付财物的。 然而,如果行贿人虽然是被索贿,但获得了不正当利益,那么被索贿的财物一般不会返还给行贿人。这是因为行贿人通过行贿行为获得了非法利益,其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法律规定。这些财物通常会作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例如,行贿人通过给予财物获得了本不应得到的项目承包权等,这种情况下财物会被依法处理。 此外,如果索贿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司法机关会根据侦查和审理的结果,对被索贿的财物进行处理。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财物可能会被作为证据予以查封、扣押。待案件审结后,根据判决结果决定财物的最终归属。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涉及被索贿财物返还的问题,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司法机关反映情况、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总之,被索贿财物是否返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