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为了孩子将就婚姻?
我和另一半感情已经很淡了,经常吵架,婚姻生活过得很痛苦。但有个孩子,担心离婚对孩子不好,又觉得这样将就着过自己也难受。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有没有必要为了孩子继续维持这段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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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姻是基于夫妻双方自愿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这意味着,婚姻的基础是双方的自愿和感情。 而在是否选择继续维持婚姻这个问题上,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夫妻为了孩子就必须将就。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该条列举了一些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也就是说,法律尊重夫妻双方对于婚姻的自主决定权。 不过,法律也十分重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抚养权等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如果选择离婚,需要妥善处理好孩子的抚养、教育等问题。 是否为了孩子将就婚姻,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的导向,但在做决定时,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既要重视孩子的感受和成长,也要关注自己的婚姻幸福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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