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违约责任该如何承担?

我和别人签了合同,现在好像出现了违约的情况,不太清楚要怎么承担违约责任。想知道法律上对于承担合同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具体有哪些承担方式,我该怎么做才符合法律要求,避免后续产生更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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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就是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比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违约不交付房屋,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为继续履行这种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是采取补救措施。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常见的如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比如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修理、更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再者是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了这一点。 另外还有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具有预先约定性、补偿性和一定的惩罚性。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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