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中什么是违约责任?
我最近签了份合同,担心自己或是对方可能出现违约情况。不太清楚违约责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想具体了解一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违约,违约后要承担哪些责任,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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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打个比方,您和别人签合同,约好对方给您提供一批特定规格的货物,结果对方没提供,或者提供的货物规格不符合要求,这就可能构成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行为有多种分类。从是否完全违背缔约目的来看,有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比如您买布做西装,商家少给您布料,导致您做不了西装,这就是根本违约;若只是做点小物件,不影响使用,那就是非根本违约。按合同是否履行与履行状况,有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不履行包括拒不履行(能履行却故意不履行)和履行不能(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无法履行);不适当履行指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又分为一般瑕疵履行(像数量不足、质量不符等)和加害履行(违约还造成对方其他财产、人身损害)。还有按迟延履行主体分的债务人履行迟延和债权人受领迟延。这些分类能帮助我们更好地判断违约情况和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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