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了劳务费发票后是否还要再扣个税?

我给一家公司提供了劳务服务,并且已经按照要求开具了劳务费发票。但是公司说还要扣除我的个人所得税,我不太理解,开了发票不就意味着该交的税都交了吗?想问问到底开了劳务费发票后还需不需要再扣个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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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个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实际情况中,开了劳务费发票后,通常还是需要再扣个税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一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务费的概念。劳务费指的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报酬,比如个人为企业提供设计、翻译、咨询等服务获得的收入。而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的一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以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开具劳务费发票时,缴纳的通常是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费,这和个人所得税是不同种类的税。也就是说,开具发票缴纳的税并不能替代个人所得税。所以,即使已经开具了劳务费发票,支付方依然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例如,小张为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获得了3000元的劳务报酬,开具了劳务费发票。虽然开具发票时缴纳了增值税等税费,但该公司在支付小张报酬时,还是要按照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因为3000元小于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200元,再按照相应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总之,开了劳务费发票后,还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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