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否要打官司?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和精神都受了很大伤害。医院那边处理态度不太积极,我想知道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医疗事故问题是否可行,打官司能为我争取到哪些权益,过程会不会很复杂,所以想了解一下医疗事故到底要不要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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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遇到医疗事故时,是否选择打官司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选择打官司有其优势。通过法律途径,患者能够借助专业的司法程序,获得相对公平公正的裁决。法院会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定责任归属和赔偿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对医疗损害责任有明确规定,若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患者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 然而,打官司也存在一些弊端。医疗事故官司通常比较复杂,涉及大量专业的医学知识和证据收集工作。从立案到判决可能会经历较长的时间,耗费当事人的精力和财力。而且诉讼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即使证据充分,也可能因为各种因素导致结果不尽如人意。 除了打官司,还可以选择其他解决途径。比如与医院进行协商,这种方式较为灵活、高效,能快速解决问题。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解处理。总之,在决定是否打官司时,患者要根据自身情况、事故的严重程度、证据的充分性等多方面因素权衡利弊后再做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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