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注册费是否应计入摊销?
我公司刚申请了商标,花了一笔注册费。现在做财务处理,不知道这 笔商标权注册费要不要计入摊销。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就怕处理错了有法律风险,想问问这商标权注册费到底该不该计入摊销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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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商标权注册费是否计入摊销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而摊销,简单来说,就是把无形资产的成本在其使用寿命内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各期的费用。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通常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商标权注册费属于取得商标权这一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必要支出,所以它应计入商标权的成本。
当商标权入账后,是否进行摊销需要看其使用寿命是否能够确定。如果商标权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企业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在使用寿命内进行系统合理摊销。比如,企业与相关方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了明确的使用期限,这种情况下商标权的使用寿命就是有限的,商标权注册费计入商标权成本后,应在该有限的使用寿命内进行摊销。
如果商标权的使用寿命无法合理确定,企业不应将其进行摊销。不过,企业需要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摊销。
综上所述,商标权注册费应计入商标权成本。至于是否进行摊销,关键在于商标权的使用寿命是否能够确定。若使用寿命有限,则需在相应期限内摊销;若使用寿命无法确定,则暂不摊销,但要定期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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