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住人的房子是否要交物业费?
我有一套房子一直空着没住人,可物业还是让我交物业费。我觉得我都没享受物业的服务,为啥还要交。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没住人的房子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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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没住人的房子通常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这意味着,物业服务并不是仅仅针对某一户居民是否居住来提供的,而是面向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和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业主与物业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在房屋内,物业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服务,业主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没住人的房子可以少交物业费。部分地区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如果业主的房屋长期空置未使用,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按一定比例减收物业费。例如,有的地方规定空置房屋可以减免20% - 30%的物业费。但这需要业主主动与物业沟通,并符合当地法规和物业的相关规定。 所以,一般情况下没住人的房子要交物业费,但如果符合当地规定,业主可以尝试与物业协商减免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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