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诉讼期间工资该不该发放?


在工伤诉讼期间,工资是否应该发放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了解停工留薪期这个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一段期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对于工伤诉讼期间工资发放问题,关键在于判断这段时间是否处于停工留薪期内。如果处于停工留薪期,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因为在这个期间,劳动者是因为工伤而无法正常工作,并不是故意不工作。例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医生建议他休息3个月进行治疗,这3个月就属于停工留薪期,公司就需要正常给他发放工资。 如果工伤诉讼期间已经超出了停工留薪期,并且劳动者已经恢复了劳动能力,但因为诉讼等原因没有回到工作岗位,这种情况下工资发放就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工作,比如用人单位拒绝为劳动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等,那么用人单位可能仍然需要支付一定的工资待遇。但如果是劳动者自身原因,比如故意拖延不返回工作岗位等,用人单位则可能无需支付工资。 此外,如果工伤认定结果最终确定劳动者属于工伤,那么在工伤诉讼期间未支付的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发。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工伤诉讼期间工资是否发放要根据停工留薪期以及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劳动者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