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之后需要在医院陪着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伤者被送到医院了,我心里挺愧疚的,但我自己工作也挺忙的。我不太清楚从法律上来说,撞了人之后是不是必须要在医院陪着伤者啊?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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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撞了人之后并没有强制要求一定要在医院陪着伤者。交通事故发生后,涉及的主要是民事赔偿责任以及可能存在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当撞人这一交通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这里强调的是要对伤者进行抢救和及时报警,并没有提及必须在医院陪同伤者。
民事赔偿责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撞人者主要的法律义务是按照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而是否在医院陪同伤者更多是基于道德层面和个人意愿。如果撞人者有时间和精力,在医院陪同伤者可以体现一定的人文关怀,也有助于与伤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和协商赔偿等事宜。但如果因为工作等合理原因无法陪同,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过仍需要关注伤者的治疗情况,积极履行赔偿等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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