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是否需要在医院陪着?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伤者被送到了医院。我现在很纠结,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义务一直在医院陪着伤者。我担心不陪会被认为态度不好,可我也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不能一直守在医院。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我到底需不需要在医院陪着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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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说,撞了人之后并没有强制规定必须要在医院陪着伤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涉及的主要法律关系是侵权责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也就是说,撞人者的主要义务是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而在医院陪同伤者,并不是法定的必须履行的义务。 不过,从道德和情理方面来看,撞人者在医院适当陪同,有助于缓解伤者及其家属的情绪,避免矛盾激化。并且,如果撞人者在医院陪同,可以及时了解伤者的治疗情况,对后续可能涉及的赔偿等事宜也能有更清晰的把握。 如果撞人者确实因为自身工作等合理原因无法在医院陪同,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履行责任。比如,可以为伤者聘请专业的护工进行护理,或者与伤者及其家属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等。这样既不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尽到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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