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人了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用?

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人了,对方受伤需要就医治疗。现在对方家属一直要求我垫付医药费用,我有点犹豫,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是不是必须要垫付这笔钱呢?很担心自己垫付后会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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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撞人之后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用,这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来讲,撞人者并没有绝对必须垫付医药费用的义务。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从人道主义和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撞人者可以选择垫付费用。如果撞人者购买了相应的保险,比如交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撞人者即使不垫付费用,也有保险公司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责任。 另一方面,如果撞人者不垫付费用,受害者一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医疗费用问题。首先,受害者可以自行先支付医疗费用,然后在治疗结束后,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向撞人者及其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所以,受害者最终是能够获得合理赔偿的。 总之,撞人后是否垫付医药费用撞人者有自主决定权,但无论是否垫付,最终的赔偿责任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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