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撞了人住院费用需要先垫付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对方现在住院了,家属让我先垫付住院费用。我心里有点犹豫,不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是不是必须要先垫付这笔费用。我担心垫付后会有后续麻烦,也怕不垫付会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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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撞人后,关于是否需要先垫付住院费用,并没有绝对的法律要求必须垫付。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如果车辆有保险,首先是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对于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虽然没有法律强制要求肇事方必须垫付,但在实际情况中,出于人道主义和尽快救助伤者的考虑,很多肇事方会选择垫付部分费用。 如果肇事方选择垫付,需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垫付凭证,比如医院的缴费收据等,以便后续在处理赔偿事宜时作为已支付费用的证据。同时,如果肇事方不愿意垫付,伤者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保险公司或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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