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撞人后住院费由谁垫付?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对方受伤住院了,现在医院催着交住院费,我也不确定这笔钱该由谁来垫付。我买了车险,但不知道保险公司会不会马上出钱,伤者家属一直找我要,我该怎么办呢?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车撞人后住院费垫付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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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车撞人事故中,住院费的垫付问题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如果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有义务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一定的抢救费用。一般情况下,交强险可以先行垫付一万元的医疗费用。这是为了保障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减轻伤者及其家属的经济负担。 除了保险公司垫付外,肇事者在道义和法律上也有一定的责任。在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应当积极救助伤者,如果有能力,垫付部分住院费也是合理的。但这并不是强制要求,如果肇事者暂时没有能力垫付,也不能因此而免除其后续的赔偿责任。 另外,如果肇事车辆没有购买保险,或者保险不足以支付全部费用,伤者及其家属可以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垫付。救助基金在垫付后,会向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最后,如果双方对于住院费的垫付问题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的垫付比例和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伤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者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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