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了人去医院谁垫付钱?

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人,伤者被送去医院了,现在面临医药费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到底该谁来垫付这笔钱。是我这个肇事者必须垫付,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我也担心垫付后会有后续麻烦,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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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撞了人去医院后,关于谁垫付钱的问题,有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肇事者有垫付的可能性。从道义和法律责任的角度出发,肇事者造成他人受伤,积极垫付费用是一种应有的态度。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所以,如果肇事者有能力,垫付费用可以保障伤者得到及时治疗,也有助于后续事故的处理。 其次,保险公司也可能进行垫付。一般来说,交强险有责任限额,在限额内可以支付一定的抢救费用。根据交强险的相关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当伤者需要紧急救治,符合一定条件时,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 另外,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也能发挥作用。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之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最后,伤者一方也可以自行垫付费用。如果肇事者暂时无法垫付,保险公司的流程还未走完,伤者可以先自行承担医疗费用,待事故责任认定后,再按照责任比例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这样可以确保自己能及时得到治疗,避免耽误病情。总之,在撞人后去医院的费用垫付问题上,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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