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对方要求垫付医药费该怎么办?
开车不小心撞人了,对方家属一直要求我垫付医药费,可我也担心后续会有麻烦,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义务垫付,要是垫付了又怕最后扯不清,不垫付又怕对方不依不饶,想知道在法律上遇到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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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撞人后对方要求垫付医药费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白在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规定肇事者必须垫付医药费。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来说,你有权利选择是否垫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如果选择垫付医药费,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要让对方出具收条,注明收款的金额、时间、用途等信息,最好还能有双方的签字确认。同时,支付医药费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等有记录的方式进行,避免使用现金支付,这样可以在后续处理中清晰地证明自己的垫付行为和金额。 要是不想垫付,也需要采取合理的应对方式。可以告知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让对方联系自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在整个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和处理,按照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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