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需要送医院并垫付医药费吗?
我开车不小心撞人了,当时人看着受伤挺严重的,我就赶紧把人送去医院了。现在医院催着交医药费,我心里犯嘀咕,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必须要垫付这笔钱,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这个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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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以及人道主义关怀角度来看,撞人后送伤者去医院是非常必要的行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救助伤者是首要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以,撞人后将伤者送往医院是驾驶人应尽的义务。 而关于是否垫付医药费,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肇事者必须垫付。不过,在实际情况中,为了不耽误伤者的救治,肇事者垫付部分或全部医药费是一种较为常见和合理的做法。如果肇事者选择垫付,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垫付凭证,比如医院的收费票据等,以便后续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时作为证据使用。 若肇事者不垫付医药费,伤者一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费用问题。其一,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其二,如果肇事车辆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其三,伤者还可以自行垫付费用,待治疗结束后,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要求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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