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车撞了摩托车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一辆摩托车,骑摩托车的人受伤了,现在对方家属要求我垫付医药费。我不太清楚自己有没有这个义务,担心垫付后会有麻烦,也怕不垫付会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到底要不要垫付医药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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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开车撞了摩托车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这是很多车主会面临的疑问。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没有强制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必须垫付伤者的医药费。也就是说,垫付医药费并非是驾驶人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如果驾驶人选择垫付医药费,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凭证,比如医院的收费发票、费用清单等,这些票据将作为后续保险理赔和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如果驾驶人不垫付医药费,伤者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赔付,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另外,最终的赔偿责任会根据事故的责任认定来确定。如果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人承担事故全部或部分责任,那么驾驶人需要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就包括合理的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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