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摩托车撞人后是否要垫付医药费?

我骑摩托车时不小心撞了人,伤者家属要求我垫付医药费,可我经济也不宽裕,不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有没有义务必须垫付医药费呢?想了解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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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摩托车撞人事故中,关于是否要垫付医药费,需要从不同方面来分析。 从人道主义和积极处理事故的角度来看,垫付医药费有助于伤者及时得到救治,避免因费用问题延误治疗,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双方的矛盾,展现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 然而,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没有明确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必须垫付医药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也就是说,如果摩托车购买了交强险,那么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如果没有购买保险或者费用超出限额,也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当然,如果摩托车驾驶人自愿垫付医药费也是可以的,但垫付后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和凭证,以便后续在处理赔偿问题时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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