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到人住院是否需要去看望?

我开车不小心撞到人,对方现在住院了。我心里有点愧疚,但是又担心去看望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必要去看望被我撞到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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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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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规定
  • #道德考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讲,撞到人致使对方住院后,并没有强制要求一定要去看望伤者。法律主要关注的是侵权责任和赔偿义务等方面。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意味着,当发生撞人事故后,侵权人(也就是撞人者)主要的法律义务是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看望伤者更多地是基于道德层面的考量。去看望伤者,可以体现出对伤者的关怀和歉意,有助于缓解双方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促进后续赔偿事宜的顺利协商。但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比如担心与伤者家属发生冲突等,不想去看望,从法律上来说也是被允许的。不过,即使不去看望,侵权人也必须依法履行自己的赔偿义务,否则伤者或其家属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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