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开庭判实刑的前兆有哪些?


在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而实刑就是要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一般需要实际在监狱或看守所里面服刑。 关于取保开庭判实刑的前兆,首先,如果案件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也确实、充分,这种情况下,被判处实刑的可能性较大。因为司法机关定罪量刑要依据清楚的事实和扎实的证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当证据链完整,能清晰证明犯罪行为时,就满足了判决的基础条件。 其次,若法院下达逮捕决定,这往往是一个重要信号。正常情况下,如果之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而法院又决定逮捕,很有可能意味着最终会判处实刑。这是因为逮捕通常是为了保障后续审判的顺利进行,以及防止犯罪嫌疑人继续危害社会,当法院认为有必要逮捕时,可能预示着其认为被告人需要实际关押服刑。 另外,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也可能导致被判实刑。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没有及时到案;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一旦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被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司法机关会区别情形,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进而增加了判实刑的可能性。《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对这些规定及后果有明确说明。 不过,即使存在上述情况,最终是否判实刑还是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综合判定。而且,就算被判处实刑,收到判决书后还有十天的上诉期,在上诉期内判决还未生效。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实刑: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需在监狱或看守所实际服刑。 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