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演唱他人歌曲是否侵犯著作权?

我平时喜欢在一些社交平台上发布自己演唱他人歌曲的视频,最近有人跟我说可能会侵犯著作权。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演唱他人歌曲到底会不会侵犯著作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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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歌曲著作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演唱他人歌曲是否侵犯著作权,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等。对于歌曲来说,其著作权人一般享有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如果是在一些非公开的场合,比如家庭聚会、朋友间的小型聚会等,纯粹为了娱乐而演唱他人歌曲,这种情况通常不构成侵犯著作权。这在法律上可以理解为合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十二种合理使用的情形,其中就包括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在这种私人的、非商业性的场合演唱,符合合理使用的精神,不以盈利为目的,也没有对著作权人的权益造成实质性损害。 然而,如果是在公开场合进行演唱,并且具有商业性质,那就可能侵犯著作权了。比如在酒吧、KTV等营业性场所演唱他人歌曲,或者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自己演唱他人歌曲的视频并用于盈利目的,如通过广告分成、收取打赏等方式获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表演其作品,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此外,如果是在一些公益演出中演唱他人歌曲,也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演出是完全公益性质,没有任何商业利益,并且事先获得了著作权人的许可或者事后及时支付了报酬,一般也不构成侵权。但如果公益演出背后存在一些间接的商业利益,或者没有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同样可能构成侵权。 总之,演唱他人歌曲是否侵犯著作权,关键在于是否以盈利为目的以及是否获得了著作权人的许可。为了避免侵权风险,在公开演唱他人歌曲时,最好事先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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